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教技〔201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拟招聘科研助理3人,具体设岗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
(三)具有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较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学校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的招聘联系人邮箱或咨询招聘联系人。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获奖证书等能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2.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
面试结果由各用人单位在学校官网各单位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报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备案。政治部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期限
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协议期满后,可以根据工作任务以及考核情况续签且仅可续签一次。
五、用工方式
科研助理属于学校临时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六、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的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