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及时补充职位空缺,保障审判业务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2024年度面向社会为保定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保定市法院系统(含市中院、定州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0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2名,基层人民法院招聘108名,各法院招聘人数详见《保定市县两级法院(含定州市)2024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落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所学专业为法律事务(书记官方向)的可放宽到河北省户籍;
(五)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能的身体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七)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并填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一)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jialinhr.com/baoming.html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至1月19日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12:00。
3、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标准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本次报考。“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适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予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以系统显示状态为准),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完成交费后,请再次登录招聘专题进行确认,确保报名成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综合能力测试
1、技能测试。
(1)考生通过报名后,于2024年1月22日 9:00至1月23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极点超强二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双文速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3)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两项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有资格进入后续程序,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技能测试成绩查询。1月26日下午,请登录招聘专题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达到最低技能测试标准暨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于2024年1月27日 9:00至1月28日12:00,登录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考试时限9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技能测试通过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按照两项得分(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1、1月31日下午,考生可登录招聘专题查询技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 2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地点: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4、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条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空出的面试名额在本岗位依次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4年2月3日下午登录公开招考栏目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反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4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费用自理),复检仍不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各院政治部分别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的考察工作,考核结果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处。考察工作主要对报名条件及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当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期内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的,由招聘法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由所在法院商财政部门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六)本次考试均委托第三方命题或组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0312-3103120
定州市人民法院:0312-233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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